韩城市司法局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韩城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韩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聚焦法治保障核心职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全力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筑牢生态环保制度防线

我局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定职责,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建设的源头把控,扎实开展涉生态环保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切实筑牢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法治根基。

一是紧扣审查核心要素。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及上级生态环保政策要求,围绕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四大核心要素,细化审查流程与标准,重点排查违法增设义务、减损公民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突出问题,及时与报送部门沟通核实,精准出具审查意见,确保相关文件合法合规、衔接有效、实操可行。2025年审查报备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是动态清理现行文件。通过常态化清理,及时消除制度性障碍,保障生态环保领域法治统一。2025年,全市生态环保领域规范性文件已失效1件,已废止12件,拟废止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6件。

三是靶向纠治突出问题。审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不具备制定主体资格擅自发文、少数文件不当限制公民权利增设义务等问题。对此,我局坚持“发现即纠”,依法出具审查意见并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防范行政争议。

二、统筹协调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社会氛围

我局作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与法治政府建设同部署、同推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着力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

一是强化内部引领,建设节约型机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增强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自觉性与主动性,培育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机关文化。

二是压实普法责任,构建联动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生态环保普法责任清单。今年以来,结合“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日,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指导督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九进”活动,共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宣传活动3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受益群众达4万余人。

三是拓展媒介阵地,提升覆盖广度。充分利用“韩城法治”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执法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公众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优化法律援助,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事项纳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范围,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广泛宣传援助政策。通过户外广场宣传、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线下形式,以及“韩城法治”微信公众平台全文转发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及《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关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有效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规范援助服务流程。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且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公民主张损害赔偿的申请,依法及时受理、审查,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虽尚未受理具体案件,但已做好制度、人员与服务流程的全面准备。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履职过程中,我局也发现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规范性文件审查中,个别部门对制定权限及程序认识不足,前端报审规范性有待提升。

二是普法宣传精准度、创新性仍需加强,传统方式占比较大,新媒体、互动式普法应用不够深入,农村及重点人群覆盖存在盲区。

三是法律援助知晓率尚需提高。由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是一项较新规定,群众对环境维权法律援助政策的了解还不够充分,相关案件申请量尚未显现。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健全“起草部门初审—司法行政部门复审”两级审查机制,对涉及生态环保的文件实行“绿色通道”与“严审把关”并重。针对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擅自发文问题,开展专项清理督查,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二是深化精准普法与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生态环保普法责任清单;深化与生态环境、乡镇(街道)等部门联动,推广以案释法、场景化普法;针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与合规指导;建强法治文化阵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宣传矩阵。

三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力度,畅通申请渠道;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环节的衔接,主动摸排案源线索,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获得优质高效法律援助。

下一步,韩城市司法局将继续以最严格的法治标准、最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广泛的法治宣传,守好生态环保制度建设的“合法关”,织密环境权益保障的“援助网”,为建设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绘就美丽韩城生态画卷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韩城市司法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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